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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论文流程:开题、撰写、答辩

【导读】在职研究生论文流程:开题、撰写、答辩。就读在职研究生,毕业时想要获取硕士学位,必须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创作,而从进入论文创作到申硕成功,必须经过论文开题申请、撰写及发表、评审及答辩等环节的。详情如下:

在就读在职研究生教育,进入论文创作阶段后,必须按院校要求完成论文开题申请、撰写及发表、评审及答辩等,才能够在毕业时顺利获得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申请。按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硕士学位申请人,需按照学位授予单位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发表符合规定的科研成果。(注意: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第一署名应为学位授予单位)

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撰写。因为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因此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申请人独立完成。

注意一: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的材料,必须注明出处;采用合作研究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

注意二:应当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留学生如要使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

注意三:应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论文盲审)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经指导教师、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审查通过,由培养单位确定聘请论文评阅人。需于论文答辩前30天进行。

注意: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如有一位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可由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协商另行聘请一位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复审仍不合格的,申请人需延期半年或一年修改论文,方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规定时间内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需要到培养单位研究生相关单位领取申请学位答辩的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供参考):

1.学评分委员会委员或代表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议开始,提出基本要求;

3.指导教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及论文撰写等情况;

4.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25分钟);

5.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一般应采用即问即答方式进行);

6.休会,指导教师、答辩人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

7.主席或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和指导教师的学术评语;

8.委员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9.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10.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上述关于在职研究生论文开题、撰写、发表、评审及答辩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各学位授予单位具体政策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终论文答辩不合格,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允许申请人在半年或一年内修改论文,是可以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是如果再次答辩仍未通过,那么就必须重新进行就读申硕了,所以大家进行论文创作时一定要注意了。

以上就是有关在职研究生论文流程中开题、撰写、答辩的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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