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但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定向就业报考,要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后才能入学。
一、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在职证明吗?
(1)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定向报考
定向就业考研是指报考研究生时通过和用人单位提前商议,确定考研专业和毕业后的就业去向,被录取后到报考单位进行学习的一种研究生招生形式。
国家教育部门在之前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中要求,各校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员。
(2)定向就业报考证明材料提交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时,需要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也就是说,报考人员将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合作单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在开始进修即入学之前,要与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合同,确定毕业后的去向,否则是不能入学的。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报考准备建议
(1)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
报考人员应该明确表达报考人员的意愿,询问有关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项目的具体信息,比如招生条件、学费支付方式、服务年限等。
如果单位对报考人员感兴趣,他们可能会邀请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在面试中,报考人员应该展示报考人员的能力和潜力,以及报考人员对单位的热情和理解。
如果双方都满意,报考人员将与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这份协议通常会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学费支付方式、服务年限、工资待遇、违约责任等。
(2)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详细说明
协议主体与目的
协议双方为用人单位、学校和研究生,目的是为了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通过学校对研究生的培养,实现定向就业。
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学校为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研究方向等。培养方案中应明确研究生的学习计划、课程安排、研究方向和导师指导等具体内容。
实习与实践
用人单位为研究生提供实习和实践的机会,确保研究生在实践中了解用人单位的业务和文化。实习和实践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具体安排,应在协议中明确。
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
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支持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协议应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方式等具体内容。
就业安排与违约责任
协议应明确研究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安排,包括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若研究生毕业后不按照协议到用人单位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协议期限与变更
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在协议中明确,期限届满后可协商续签或终止。若协议内容发生变化,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