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导师、2022届统招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22届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双隐名评审、毕业答辩、毕业材料提交等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信息完善
请于3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学院官网完善个人信息(研究生学院官网-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
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是各位研究生顺利通过论文提交、答辩、毕业、学位授予的重要数据支撑!务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二、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开展科研及撰写论文要恪守科研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存在学术不端,根据相关规定,将取消本人学位授予资格或追回已授予的学位。
(二)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各位导师应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不断提升学术道德修养,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学位论文、研究记录等培养环节中做好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并对其负责。
(三)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提交论文。格式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查阅下载路径:研究生学院官网--材料下载--教学培养),同时也可在“材料下载-培养材料”中下载学位论文模板以供参考。
三、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实验记录审查
(一)论文相似性检测
1、论文相似相检测任务分配及提交时间
统招硕士研究生: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统招博士研究生:2022年3月25日-3月30日
注意:论文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数据和图表;请按照文件要求调整好格式和排版,以doc或docx文件形式提交。
学位层次
工作主体
所属学科、学系、学组
提交及检测时间
博士
研究生学院
全部博士
2022年3月25日-3月30日
硕士
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学科
基础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药学学科
药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中西医结合学科
中西医结合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医教协同中心
医学教育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法医学院
法医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护理学学科
护理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口腔医学学科
口腔医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儿科学学系
临床医学(儿科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肿瘤学学系
临床医学(肿瘤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外科学-骨外学组
临床医学(骨外)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内科学-心血管病学组
临床医学(心血管病)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神经病学学系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研究生学院
第一医院其他临床医学学科研究生
2022年3月14日
第二医院其他临床医学学科研究生
2022年3月15日
第三医院其他临床医学学科研究生
2022年3月16日
第四医院其他临床医学学科研究生
2022年3月17日
其他培养单位其他临床医学学科
研究生
2022年3月18日
2、论文提交方式
(1)独立承担检测工作的培养单位以及学科、学系,请自行安排提交论文的方式,并保存提交论文的电子版;
(2)研究生学院负责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交路径为: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与学位-查重论文管理。
3、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
独立承担检测工作的培养单位以及学科、学系,请自行安排提交论文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论文检测,并将检测报告返回导师,由导师负责审核相似性检测结果。如导师认定存在相似性问题,则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论文的修改,如两次修改后仍存在相似性问题,则建议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完善论文;如导师认定不存在学术不端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可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认定书》(见附件1),将签字后的扫描电子PDF版(以学号+姓名命名)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备案待查,进入论文格式审查阶段。
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检测工作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学院检测完毕后将检测结果导出,返给研究生所属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应将检测报告尽快返回学生导师,由导师负责审核相似性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认定同上。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核
通过相似性检测后,研究生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审核:
1、各位研究生按文件要求再次核对学位论文格式和排版;
2、由学科和导师审核论文格式;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抽检审查论文格式。
请分别于2022年3月27日(硕士)和4月6日(博士)前完成格式审查工作。
(三)研究记录抽检
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博士及非规培研究生的研究记录进行随机抽检。对于学位论文内容与研究记录内容差距较大者,研究生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位论文评审
(一)关于双隐名评审
1、研究生进行双隐名评审范围:
(1)全体博士研究生;
(2)全体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全体药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临床医学中的外科学-骨外、肿瘤学、儿科学、内科学-心血管病、神经病学共5个亚学科的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新增学科的第一届毕业生;
(6)新遴选导师指导的第一届毕业生;
(7)延长学习年限者(含休学);
(8)其他。
2、随机抽取研究生进行双隐名评审范围及抽取办法: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除上述1-(4)条中学科外随机抽取产生的研究生。
(2)抽取办法
研究生学院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为3月28日上午9:00,地点为行政楼213房间。学号末位数字与抽取号码一致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纳入双隐名评审范围。抽取结果届时将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3、双隐名论文组织要求
(1)独立承担双隐名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或学科、学系、学组,请自行安排提交论文的方式,并保存提交论文的电子版;
(2)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的学位论文提交路径为: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与学位-盲审论文管理。
(3)提交格式要求:参加双隐名评审的论文作者,须将论文封皮、致谢、个人简介等写有本人、导师和二级学院的信息全部删除。论文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数据和图表;请按照文件要求调整好格式和排版,以docx文件形式提交。
(4)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交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6日17:00和4月15日17:00。
4、学位论文外审
未被抽取双隐名评审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参加学位论文外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需聘请不少于两名专业相同或相近、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相应职称的外单位硕士生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审查。在送审论文时,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关于学位论文主要研究特色、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与需改进之处的《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自评表》(见附件2)。外审专家审阅后,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审阅意见于《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表》并寄送至导师;导师参考专家的意见,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
论文外审要求:论文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排版,将WORD版学位论文生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为:专业(研究方向)+学号+姓名,例如:内科学(呼吸系病)+20193001+张爱中,神经病学+20193002+张爱国。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的组织
论文答辩工作由导师所在单位组织,在6月1日前完成,答辩前应进行公开预答辩。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不少于3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委员的专业方向应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为进一步提高答辩效果,不断提升培养质量,在条件允许时建议聘请博士生导师担任委员会主席。论文评阅人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博士:统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专业方向应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单位(非研究生及导师所在单位)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如所在学科博士生导师数量较少,可邀请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专家参加,但需确保外单位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2名,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4、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会聘请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专业学位导师占比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3。
5、为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聘请国内、国际知名专家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为解决时间、空间和交通等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现场、线上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三)答辩前准备程序
1、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按照各项程序进行。学生完成论文工作后,申请学位人员应提出学位申请,导师审查同意后,导师所在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研究生的资格、课程学习(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课程总学分)、论文研究工作原始记录及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审查。
2、申请答辩者需提前一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答辩申请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及答辩事宜,由各相关二级学院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者除外)答辩前应张贴海报公告答辩日程,并通过所在培养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3、由于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和对学位论文要求的不同,答辩组织工作中,应要求答辩学生于论文宣读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