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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图书情报硕士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各类学生50000多人,各类教职工4000多人(含离退休人员)。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tudies,简称MLIS)是为适应新形势图书情报事业发展对图书情报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图书情报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图书情报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图书情报人才培养质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

广西师范大学于2021年获得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立了广西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2023年首次招生。现面向社会招收2024级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掌握扎实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胜任图书情报行业的实际工作,适应新时期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公共文化建设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一)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实习实践、撰写学位论文,着重培养研究生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创新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仅深化其专业基础知识,更锻炼其实际工作技能。

(二)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知识、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原则,着重突出专业课程、实践课程。

(三)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翻转课堂、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研讨式授课等教学方法。

(四)重视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实施“双导师制”,构建由培养单位专任导师和来自行业机构与本领域相关的行业导师共同参与的“双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三、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12000元/年·生(以我校当年最新学费缴纳标准文件为准)。

四、招生信息

院系所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

人数

研究方向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考试科目

备注

022图书情报研究所

125500

图书情报

17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1.思想政治理论

2.信息资源管理

3.综合面试(含专业英语)

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本专业分以下研究方向进行培养:

01情报分析与服务

02文献保护与研究

03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因个人失误、错误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间报名,即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领域。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平行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经我校核验后方能参加考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可报考。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选项),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凡被我校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往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名信息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初左右进行,已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要求由相关考点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务必正确填写通讯信息(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4年6月底前有效。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或网络)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204英语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

4.考生应当在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考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1.我校一般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其中加分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2.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和拟录取。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3.复试内容与形式为: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2)信息资源管理(笔试);

(3)综合素质面试(含专业英语);

4.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5.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九、调剂

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

(一)我校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三)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公布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及调剂信息,按国家政策及我校调剂办法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十、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中,按一志愿优先兼顾专业平衡原则,综合考评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条件择优录取。

(三)我校新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一般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必须提交定向协议书。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按我校具体另行通知执行。

十二、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2.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4000元。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开展评定。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自考入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7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7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非定向)。

3.其他校设类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5名,奖金12000元/(学年•人);硕士15名,奖金10000元/(学年•人)。学术之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5名,奖金8000元/(学年•人);硕士12名,奖金6000元/(学年•人)。升学创业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升学奖学金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名额,创业先锋奖学金5名,奖金均为3000元/(学年•人)。社会公益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根据实际参评人数确定名额,最多不超10名,奖金3000元/(学年•人)。体艺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10名,奖金3000元/(学年•人)。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为13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人/年。

2.其他校设类助学金:(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3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5%,每人资助2000元/学年。(3)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2000-10000元。(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五、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2024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三)我校非定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近年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一般稳定在93%左右。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main.htm)、广西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oldlibrary.gxnu.edu.cn/mlis/main.htm)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六、联系方式

(一)我校教育部院校代码:10602

(二)网址:http://oldlibrary.gxnu.edu.cn/mlis/main.htm(广西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

(三)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四)联系电话:0773-8283013

(五)电子信箱:gxnuilis@163.com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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