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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草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法制日报讯记者朱宁宁我国是考试大国,考试种类多、参加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利益群体广泛。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达200多种,每年参考人数超过3000万人。考试已成为衡量和选拔人才、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获悉,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起草《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教科文卫委希望教育部在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时认真研究采纳相关代表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沈健等3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考试法的议案。议案指出,我国各类国家考试涵盖了教育、司法、人事、卫生等多个领域,规模庞大。然而,考试立法至今仍是空白,一些考试的设定依据来源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有的考试还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虽然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法治原则以及考试具体实施来看,无论是考试的设置还是组织实施过程都还存在行政程序简单、救济渠道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建议制定国家考试法,保障国家考试的公平、科学与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教育部2009年曾起草过考试法草案并提交国务院审议。但由于各类国家考试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分别以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为设定依据,有关部门认为制定统一的考试法,难以适用不同考试的特殊情况,难以调整各种不同类型的考试,考试法立法工作没有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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