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选派办法》和我校《关于做好应届本科生 “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基于应届本科生自愿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国际合作交流处材料复审,共有2名同学符合条件,拟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申请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名单见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院
留学身份
留学国别
留学期限
1
杨茜囡
女
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英国
12个月
2
陈 晗
女
旅游学院
硕士研究生
英国
12个月
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国际合作交流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4月4日
受理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09
联系电话: 66190986
联系邮箱:hnufao@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