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四川音乐学院教育硕士真题  >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45111)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45111)

学科概况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音乐)是为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音乐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其培养的重点是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提高学生通过理论学习进行实践反思的能力,提高学生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面向普通中小学(含其他中等学校)音乐专任教师,以及教育研究或管理部门具有同等条件的相关研究和管理人员,提升他们的学历层次与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和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科教学的需要。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批准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西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1998年开始招生,2001年取得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专业发展势头良好,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的普遍关注。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素养,有较为深厚的文化素养;

3.具有扎实的音乐专业素养,在音乐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音乐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三、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校内采用导师指导和学科指导小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方式采取以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联系实践,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关注实践、立足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和提高的态度和能力。由指导教师指导硕士生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实践,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