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哲学硕士毕业论文  > 关于2023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3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3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服务平台”内“学位管理”部分,以下简称“系统”)将于8月25日开通。

2.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8月25日至9月15日在系统中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

注意新系统集成了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功能,上传的学位论文既作为重复率检测版本,也作为论文评审版本。请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均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进行提交。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9月22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包括论文重复率检测是否无问题,论文格式是否符合盲审要求,成果是否满足申请要求,对同意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成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等。

审查结束后,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于9月22日下班前报送。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时须留存成果原件备查。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提出答辩申请时,创新成果须达到所在学科基本要求。

对于未达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通过本学科创新性水平认定的方式提出申请,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获得答辩申请资格的人员,其审核结果须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培养单位在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时,需要注明其申请方式,审核结束后同时报送《博士研究生成果创新性水平现场审核情况表》(附件1),以及会议现场答辩的录像光盘。

4.学位办公室在9月28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5.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日。由学位办送审的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11月16日—12月5日。

6.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12月8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评定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表决票、统计票、存档记录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7.各培养单位在12月13日前将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平装本1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