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全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和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保证疫情防控和复试安全、公平、科学的方针指导下,现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复试工作。
2.复试的工作原则
遵照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3.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统筹管理,制订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4.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学院(校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并监督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5.各院(校区)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校区)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命题和考核工作,学科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必须经过学院(校区)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批准。
6.复试按考生所报考学院(校区)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位类型分组进行,同一学科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在系统中必须按不同的逻辑考场操作,考生较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可随机分成若干平行小组。
7.每个复试考官组由本校5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另配备助理1人和秘书1人。
三、招生计划
8.2022年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1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7名。
四、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遵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人数比例。
9.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一级学科、学位类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型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政治、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
成绩
总分
学术学位
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46
69
335
理学
生物学
39
59
290
生物医学工程
39
59
290
工学
生物医学工程
38
57
273
医学
基础医学
43
129
309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3
129
309
药学
43
129
309
临床医学
43
129
309
口腔医学
43
129
309
护理学
43
129
309
卫生事业管理
43
129
309
管理学
公共管理
51
77
353
专业学位
医学
临床医学
50
150
309
口腔医学
50
150
309
公共卫生
43
129
309
护理
43
129
309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单独命题考试考生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基本要求:总分≥28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学科、学位类型对应基本分数要求10分。
10.按各学院、各学科(三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考生进入复试限额,非整数的小数点后数值均进位整数计入,排名在限额最后一名处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初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科所有线上考生均参加复试。
11.3月22日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复试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分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设置端口供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查询是否可参加复试及不能参加复试的原因。
五、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2.复试的方式
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钉钉会议系统作为远程复试备用平台。实行匿名考核,落实考核组、试题、考生三随机的要求,面试考官集中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至少保留半年时间。
13.复试的时间要求
我校第一志愿生源复试时间从3月25日至4月5日进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生源不足的学院、学科开始调剂和调剂复试,4月28日全部完成调剂工作。
六、联系考生、复试有关信息通知和考生身份验证
14.研究生院及时将拟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和准予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信息分发给各学院(校区),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各院(校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