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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及《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 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须达到我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各专业具体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

代码

学科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13

45

45

68

90

080800

电气工程

316

45

45

68

90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10

45

45

68

90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310

45

45

68

90

085801

电气工程

340

45

45

68

90

3.考生应按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已公布。

三、考生资格审查(2023年3月31日8:00-11:30 地点另行通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由经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手写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道后组织进行。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二)复试主要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

考试日期:2023年3月31日13:30-15: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复试科目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信号与系统 或 电子测量

080800

电气工程

电力电子技术 或 工程电磁场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自动控制原理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信号与系统 或 电子测量

085801

电气工程

电力电子技术 或 工程电磁场

2.面试

考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具体分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提前准备3-5分钟中文自我介绍(含PPT)。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侧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进行);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包括: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无需准备PPT)、专业相关英语翻译能力考核。

六、复试成绩的核算确定

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当总成绩出现同分时,业务课1高者列前;若业务课1仍出现同分时,初试成绩高者列前;若初试成绩成绩仍出现同分时,外语成绩高者列前;若外语成绩仍出现同分时,政治成绩高者列前。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调剂

若存在生源不足的专业,我院优先调剂院内考生,若院内调剂后仍有剩余计划,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将在第一轮复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我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八、关于录取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若有调剂环节,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指标以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终下达指标情况为准。

九、关于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咨询、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

(一)咨询渠道

电话:0431-88502084

邮箱:duxiaoxia@jlu.edu.cn

联系人:杜老师

(二)投诉及举报渠道

电话:0431-88502985

邮箱:w_zhou@jlu.edu.cn

联系人:周伟

十一、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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