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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册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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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书名:2014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一卷) 作者:本书编写组 排版:传奇 审核:明天+明天 ISBN:978751186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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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为了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需要,应广大应试人员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写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本套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2003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曾组编出版了一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得到司法部主管领导、主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参加编写与修订工作,沿用至2010年,为应试人员参考提供了有益帮助。2011年,我们以2003年辅导用书为基础,根据法学理论发展变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新颁和修改情况,对相关内容和编纂体例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编辑,取消修订版以新版形式发行。在2011年新版基础上,今年又按惯例进行了内容和形式上的修订和补充。本套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司法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法律实务与考试需求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为更加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本套用书结合备考规律,归纳提炼重要、疑难知识点及易错易混知识点和核心法条,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学科每章的助考性提示内容和主要法律规定,同时增加了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实例)阐释,并将新增或调整较大部分内容在目录中加以标示,以方便应试人员对比复习。本套用书根据司法考试的试卷内容范围分卷成册,共分3册。即:第一卷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二卷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卷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作为辅导用书的配套部分,与3册辅导用书同时发行。在本书出版之际,我们向参加2014年新版辅导用书编写工作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与以上用书编写、审稿及修订工作,特别是曾经参与并为本书奠定基本框架的法学院校、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有关部门及单位给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本书疏漏或不当之处,敬请广大应试人员和读者批评指正。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2014年4月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以及根本保证等法治基本问题的集中概括和系统认识,是谋划法治战略的基准,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实施法律的指导,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各国的法治理念受制并决定于本国的社会性质、政治制度以及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条件,不同国家的法治理念不可能完全相同,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在法治理念上更是存在着根本性区别。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五个方面的内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各自从不同侧面系统地揭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时又完整地描绘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图景。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在实践层面上进一步体现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践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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