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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人才落户的,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将获得一次性生活补贴。详细的补贴申请指南请见正文。

申请条件:

毕业于世界大学前150位的世界知名院校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并以该学位办理深圳人才引进。申请人需符合最新排名或名单要求;

2. 申请人在2022年11月29日及之后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准;

3. 申请人需在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由所在企业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补贴申请;

4. 申请人需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手续。未享受同类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者优先。

申报主体条件:

企业必须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并为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以下情况的企业将不获资助: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者;

2. 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申请流程:

申报主体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申请书》;

2. 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复审;

3.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制定资助计划;

4. 南山区统计局核查申报主体情况,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核查注册情况和信用记录;

5. 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无有效投诉后,资助计划提交会议审议;

6. 经审议后,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下达资金计划;

7. 南山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单位账户,再由申报主体支付给申请人。

申请材料: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申请书》;

2. 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在南山区的纳税证明;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学历认证书;

4.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5. 个人缴纳社保明细表;

6. 人才引进审批文件;

7. 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8. 承诺书;

9. 其他补充资料。

所有材料需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详细申请指南请参考南山区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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