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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院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注册、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规定及《关于发布的通知》(〔2021〕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院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注册、资格审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人员范围

原子能院在职职工和其他单位人员。

二、申请注册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含三年)(2021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者),且已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如发表、出版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技成果)。

三、申请材料及资格审核

(一)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技成果;

4.《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室、所签字盖章,院、所各存一份。见附件1)。

(二)平台注册申请

申请人员提交纸质版材料的同时,需通过学信网提交网报信息,具体网报注册及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

申请人员须于2024年5月15日至31日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申请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审核后将通过人员的申请材料及《2024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于6月6日前统一交至院学位办公室复核。

院学位办公室将于6月6-10日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研究生工作负责人。

四、培养费用

凡申请我院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需缴纳培养费1.5万元/每学年/人,总额均按学习年限计算。具体缴费注意事项见附件4、5。

附件: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docx

3:2024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

2:2024年同等学力网报注册及现场确认工作流程.docx

4:缴费告知书.docx

5:培养费发票开具信息登记表.xlsx

                                  院学位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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