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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4年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工作人员2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获得;

(3)具备拟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淅川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uan.gov.cn)、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xichuan.gov.cn/xcxrlzyhshbzj)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淅川县人才公园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蓝底)4张、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一致,不大于2M)。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后,材料原件退回。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报名后,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根据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30元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完成缴费视为报考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考务费。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符合以下条件: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报名结束后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县人社局汇总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集中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公告为准。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职位l: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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