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学历者,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
新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现行的硕士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3、社保要求:至少有一个月社保到账记录
落户地点:
1、申请人在杭州有房产的,应落户到房产处(不含期房)。
2、申请人在杭州无房产的,可落户至以下地点(三选一)。
经人才市场同意可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将个人档案提前转至工作单位对应区的人才市场,档案到达后,方可开具《同意挂靠人才集体户证明》,再通过浙江政务网线上提交落户申请或线下前往户籍窗口提交材料)。
经亲友同意可落户亲友家庭户(亲友户口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房、直管公房的除外)。
经单位同意可落户单位集体户(单位为国有控股、事业单位的,一般会设置集体户,具体要向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核实)。
办理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为家庭户口的需准备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申请人为集体户的需准备集体户首页、本人页
5、社保证明:要求有至少一个月的已缴记录,社保证明显示“未到账”不能办理
6、无房证明:已婚家庭需提供夫妻双方的在杭无房证明
7、劳动合同:须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8、同意落户证明(三选一)
a.落户人才市场的,提供人才市场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和集体户首页
b.挂靠亲友的,提供所有房屋产权人提供的同意落户证明、户主身份证、户口簿
C.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和单位集体户首页
办理流程:
迁移人可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或直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递交人才引进落户申请。
办理时限:
1、申请人原户籍为浙江省内的,5个工作日左右出审批结果,收到通知后即可按户籍部门要求前往落户地窗口领取杭州户口簿。
2、申请人原户籍为浙江省外的,5个工作日左右出审批结果,户籍部门发放“准迁证”(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申请人收到准迁证后前往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携带原户籍地开具的“迁移证”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杭州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