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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网约车驾驶证怎么办

【导语】: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交通运输科制作从业资格证。

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图

办理材料: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2.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近期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二张

常见问题

问题: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什么条件?

解答: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具体条件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二)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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