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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 招聘公告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

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求,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4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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