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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推免考核细则

推免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以GPA四分制为准)和全面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

1、学业综合成绩占85%,根据学生三年必修考试的成绩加权平均确定(满分85分)。

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业综合成绩只计算必修课课程,报名资格限定在专业排名35%以内,申报学生的成绩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说明:

第1名:绩点为;得分85分

个人得分:绩点为;得分分

2、全面发展成绩占15%,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申报材料审定。全面发展成绩按照通知精神包括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最高加分15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考评指标

主要考评点

分值

备注

    1.参军入伍

在籍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且服完兵役者

5

 2.志愿服务

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项目

1

同类项目只取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3.国际组织实习

在籍在校大学生参与联合国、欧洲联盟、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实习

1

同类项目只取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科研成果

核心期刊(含CSSCI期刊、SCI、SSCI):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

同类项目只取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竞赛获奖

一等奖,证书排名第一

一等奖,证书排名第二至五

二等奖,证书排名第一

二等奖,证书排名第二至五

 

 

5

3

3

2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34号)的国家级(A、B、C、D四类)竞赛加分;同类项目只取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备注:最高加分为15分。

3、推免考核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全面发展成绩。

三、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定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不含)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必要时开展答辩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分配名额主要参考专业类别和各专业班级数,总名额由学校研究生院下达。

五、回避制度

与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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