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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精神,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安全稳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水平中医药人才。

一、报考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

5.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我校不接收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定向培养学生应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如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报考限制:

(1)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我校部分专业报考限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8.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根据网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和专业背景有一定限制,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不能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说明

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均为专业学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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