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华政研究生宿舍分配  >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校政总〔2008〕1号)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校政总〔2008〕1号)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学校制定了《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一日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试行)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研究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为研究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洁净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校政综[2007]10号)、《河南农业大学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校政学[2006]4号)和《中共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校研[2005]2号)等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的类型、基本条件和收费标准

1、宿舍基本分成三大类:2人间(博士研究生),4人间、6人间(硕士研究生)。

2、宿舍基本条件:根据居住人数配备相应的床、桌子、书架等必要家具。

3、各类宿舍均依照学校规定的住宿标准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水电按指标供应,超过学校规定水电指标以外的水电费,按学校规定的价格由后勤发展总公司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向研究生收取。

二、入住与退宿

4、凡属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校职工除外),应当按照学校安排在校住宿。确有家在本市、结婚、导师外派科研实习、患有传染病、休学等特殊情况不能住校者,可申请校外住宿。

5、新生入住必须到计财处缴纳住宿费,凭缴费收据到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交1寸照片1张),同时与宿教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住宿承诺书》。申请校外住宿者,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承诺书》(一式2份),经导师签字、学院批准后,到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6、在校研究生应当于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到计财处缴纳住宿费,逾期两周不交费又无申请退宿者,由宿教管理服务中心通知所在学院告之本人,一周之内仍未办理退宿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宿,其物品将由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和有关学院组织相关人员验证清点后搬出,统一保管,超过一个月不认领者,其遗留物品作无主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中途退宿的研究生由个人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承诺书》(一式3份),经导师签字、学院批准后,到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同时须持表到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退宿手续。中途入住的研究生须持学院出具的身份证明到计财处缴纳住宿费,凭缴费收据到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签订住宿承诺书。

7、研究生必须按照总务处和宿教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8、住宿者在退(休)学、转学、结业、毕业和开除等离校情况下,应当到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搬出宿舍,逾期者,由宿教管理服务中心通知所在学院告之本人,一周之内仍未办理退宿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宿,其物品将由宿教管理服务中心和有关学院组织相关人员验证清点后搬出,统一保管,超过一个月不认领者,其遗留物品作无主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三、宿舍纪律

9、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禁止大声喧哗、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10、严禁在宿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和电源设备,不准在床头使用灯具,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热毯、大功率电器设备(指100W以上的灯具)及200W以上的其它电器(饮水机、电脑除外),严禁在宿舍使用燃具烧煮食物;使用的各类电源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1、禁止在宿舍内玩火源、点蜡烛、油灯、燃烧纸物或将燃烧的纸物、烟头乱扔,不得用纸或其它易燃物品做灯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宠物进入宿舍;不得在阳台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禁止在宿舍楼道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口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12、严禁在宿舍楼内打架斗殴、酗酒、摔酒瓶、打麻将、赌博,严禁私自留宿,严禁张贴标语、广告、大小字报,严禁迷信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

13、自觉爱护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严禁拆卸、搬走和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凡有丢失、损坏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以纪律处分。毕业前经宿教管理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整洁。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友爱同学。

四、宿舍管理

15、总务处和后勤发展总公司按物业管理机制运作,负责研究生宿舍的调配、登记和清退工作,建立住宿、变更、退宿档案;负责家具、水电、安全和卫生管理,常规检查和维修等工作,确保研究生宿舍楼管理有序、住宿安全、卫生良好、环境优美。每年6月底向计财处预报下学年住宿研究生名单,每年10月15日前向计财处和相关学院提供当年住宿研究生名单。

16、宿教管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对研究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结果通报给所在学院及研究生处,对违纪者,由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17、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宿舍安全文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负责研究生外宿审批和登记及住宿费清理等工作。

18、计财处负责每学年开学报到时集中收取研究生住宿费,并于开学3周内将已交费名单送各学院及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并和学院共同做好研究生住宿费清理工作。

19、武装保卫处负责研究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生安全宣传教育及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20、研究生处组织开展研究生宿舍文明建设,配合后勤发展总公司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每年6月底将当年新录取研究生名单报送总务处。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住宿承诺书附件1.doc

附件2.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承诺书附件2.doc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