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安排和各学科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一)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的考生
学科门类总分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01哲学3206050909002经济学350606090900301法学32560559090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320605090900401教育学3156060175 0403体育学3254535210 0502外国语言文学350606090900503新闻传播学3606060909007理学3155050858508工学(不含计算机、软件、建筑类)32550508585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30050507575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34风景园林学3205050859012管理学3505555909013艺术学31540309090专业学位类别总分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0251金融350555590900351法律310605085850352社会工作脱产班34060609090在职班315504090900551翻译350606090900552新闻与传播脱产班33060609090在职班300604085850852工程(不含计算机、软件)32550508585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300505075750851建筑学、0853城市规划、0953风景园林320505085901251工商管理采用教育部一区(A类)线1252公共管理150 4090 1253会计脱产班215 70125 在职班160 4590 1256工程管理160 4590 1351艺术31540309090
(二)参加全国统考,总分和三门单科成绩符合上表所在类型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向学院申请参加复试:
1.统考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35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满分150分)成绩在135分以上、建筑类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六小时)成绩在120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前10%(或排名第一);
3.报考07理学、08工学,总分370分以上且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在120分以上。
(三)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成绩与本科专业背景满足035102法律(法学)要求;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成绩与专业背景满足085212软件工程硕士要求,可申请参加对应专业学位复试。
(四)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且专业背景满足要求,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对应门类一区(A类)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项目复试。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总分305,单科不低于45分。
(八)强军计划考生
总分290,单科不限。
(九)报考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由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工作程序另行确定成绩要求并通知复试。
(十)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未达学院线但达到所在学科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国家重点大学或国家重点学科专业者可向学院申请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