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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华师继教[2016] 25 号

关于转发《华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各学院、教学点及合作单位,各有关本科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华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现将原文转发(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务必传达落实到各个本科班级。

新版工作细则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旧版工作细则同时废止。本次修订,主要是明确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及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在毕业后六个月内申请学位(具体时间以相关工作通知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或申请后未通过审核者,一律不予补授。”因此,自2017年起,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学期一次,同时对本科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时间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制。

为帮助师生理解成人学士学位政策,特对工作细则作如下解读:

一、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

说明:

1.以下表格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2.工作流程所述的月份为常规安排,具体时间仍以正式通知为准;

3.网络教育学生申请学位的详情,请咨询我校网络教育学院。

 

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览表

学生类型

 

 

 

申请条件

成人学历教育

(函授或业余)

自学考试

(含社会考生、相沟通、开放学院、第二学历等)

思想政治

条件

遵守国法校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违纪作弊记录。

外语水平

条件

在读期间必须通过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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