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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22〕64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福建省研究生

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1)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原则上是2022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

(2)学术学位研究生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博/硕士学位后一年内应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高水平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不作硬性要求,由培养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要求、论文作者的其他成果等择优推荐。

2.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限额

本次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同一培养单位在相同一级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限额申报,超出限额部分将不予推选。经各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优结果将于公示后上报省学位办参加评选。

    三、评选原则

1.各培养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学位论文遴选推荐工作。

2.申报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3.各培养单位应对申报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评议并排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推荐论文的质量。

4.各培养单位应对申报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查,确保无政治性错误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四、材料报送

本次研究生院采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优秀学位论文子系统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如下:

1.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推荐表中“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栏应盖培养单位公章。推荐表纸质版应确保与系统批量导出的推荐表电子版完全一致,A4正反面打印。

2.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校内推荐汇总表(附件2)

校内推荐汇总表可从系统“导出汇总表”处直接导出,A4打印。

3.福建省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附件3)

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学位点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PDF格式)。其他学位点参评论文均应用中文撰写,无须填写附件3。

4.政治性错误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审查工作情况说明

   各培养单位请于12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泉州校区:黄奕红 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刘  洋 0592-6161262;

电子邮箱:xueweike@hqu.edu.cn。

五、注意事项

各培养单位应对提交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认真审查,着重检查系统中存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

1.插(附)图、表是否完整、完好;

2.总页码与目录是否一致,中间是否缺页;

3.封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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