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心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报考方向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
复试人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接收推免生人数
全日制普通招考计划
040200
心理学
377
51
51
153
34
48
58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57
51
51
77
77
3
50
60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支教团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见心理学院官方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8日下午2:30-5:00,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学校。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 8012(心理学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 8010(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大学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3月29日 上午8:30开始
笔试时间:3月29日 晚上19:00-20:30
具体地点报到现场通知。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学校。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英语听说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时间5分钟左右;
3.综合面试:就学生专业背景、综合能力、学术优势、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请考生准备3分钟PPT展示),抽取问题回答,考官提问等环节,时间15分钟左右。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复试成绩(百分制)不合格者(低于但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初试总分÷5)×50% + 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拟录取规则
1.各方向拟录取原则
①心理学一级学科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原则上评定为一等奖学金,指标有限时,根据推免面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
②心理健康教育硕士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严格按排名顺序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2.对根据国家加分政策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以学校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加分政策为准。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ybding@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招生咨询电话:任老师027-67868617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