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接受同学们的申报,详细评选依据请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参评资格说明
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即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5.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申请时间
9月15日前: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三、申请指南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raduate.ecust.edu.cn/
2.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成果维护——添加——填写相应信息——保存;
3.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选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申请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选择成果信息——使用选中成果信息——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提交。
四、提交纸质材料:
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正反打印)、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材料左上角装订)。
五、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和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
2、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3、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5、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6、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所有材料(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地点:9月30日(周一)14:30-16:30,实验三楼422。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科研成果以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9月30日之后取得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预计在10月8日-12日(ppt请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