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除了线下的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还必须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
本通知的相关文件、材料等,请点击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