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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 专业课程内容介绍

序号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沦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任选1门

4

00016

日语(二)

14

5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6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7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8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9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10

00037

美学

6

 

11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选考课程,任选2门以上

12

09071

红楼梦研究

4

13

07565

鲁迅研究

4

14

09072

宋词研究

4

15

09073

唐诗研究

4

16

09074

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

4

17

00815

西方文论选读

 

18

08940

西方现代派文学

5

19

10196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需答辩

合计  65及以上至少11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l.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非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参加本专业本科段考试,均须加考基础科段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530)、“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0532)两门课程。凡加考课程若与考生在自学考试专科阶段通过的专业课程相同(名称、学分均相同),则该加考课程可予以免考。

3.35周岁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本科段的外语课程,但需在选修课中另外加试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并且不授予学位。

4.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应考者自定论题,但须经指导教师同意。论文须经答辩后评定成绩。凡经发现毕业论文为抄袭或他人代写者,取消其获得本科学历资格。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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