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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 “十佳研究生导师”和 “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 推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 “十佳研究生导师”和 “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苏学研会【2024】4号)有关精神,现将校内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 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 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 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 作出积极贡献。

4.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他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 “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 1 个。

学校最终推选“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上报。

三、推选程序

推荐学院需填写《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 (附件2),一式二份(含word电子版),提交不超过 2500 字的参选事迹纸质材料(附件3),一式二份(含word电子版)。事迹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和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照片1张(不小于 2MB,jpg格式)。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5 月13 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盛老师、葛老师,联系电话:85427616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752103749@qq.com。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 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 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学院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附件: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选表

          2.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表

          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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