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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疗护理员报考条件及流程  >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医预防保健调理技术、中药药剂、西药药剂、应急救护与自救、生殖健康调理技术、医疗护理员、慢病管理与服务技能、营养指导员、妇幼保健员等专业技能培训证书报考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医预防保健调理技术、中药药剂、西药药剂、应急救护与自救、生殖健康调理技术、医疗护理员、慢病管理与服务技能、营养指导员、妇幼保健员等专业技能培训证书报考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医预防保健调理技术、中药药剂、西药药剂、应急救护与自救、生殖健康调理技术、医疗护理员、慢病管理与服务技能、营养指导员、妇幼保健员等专业技能培训证书报考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颁证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

2、单位概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98年12月,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职能。

中心业务领域主要涵盖人才评价、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人才社会化服务、政策研究等,主办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优秀期刊《中国卫生人才》杂志和中国卫生人才网。同时,还承担着职业技能鉴定、涉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等职能,先后挂牌成立了世界卫生组织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和中法卫生人才培训合作中心。服务对象涵盖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人才,全年服务人次超过300万。此外,中心通过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的4A等级(最高等级)评定,并获得北京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2019年4月3日,中心发布《关于变更单位名称及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正式将名称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变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的行业人才考试、考核、评价等工作;参与行业人才考试、考核、评价的标准及制度制定等工作;承办国内外相关组织委托的人才考试、考核与评价等工作;承担行业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与服务等工作;开展行业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培训等工作;开展行业人事人才政策研究、宣传等工作;开展行业人才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行业人才信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二、报考专业与考试安排:

1、报考专业: 

报考专业项目报考通知中医预防保健调理技术报考通知 医疗护理员报考通知慢病管理与服务技能报考通知营养指导员报考通知妇幼保健员报考通知

中药药剂、西药药剂、

应急救护与自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心理健康指导、生殖健康调理技术

报考通知

2、考试安排:

定期组织一次学习成果评估考核。每期考核具体时间将在平台上公布,具体时间已通知为准。

3、考评方式:

评估考核时采用广域网试卷答题系统平台答题(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和线下考试方式进行,系统平台自动组卷。

4、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考评对象:

主要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中心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大健康产业中从事健康管理咨询、医疗保险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等,以及拟从事相关工作或正在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积极支持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参加培训。培训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二)申报条件:(详细条件见平台相关说明)

说明:各工种报名条件各不相同,具备已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流程、报名材料、报名确认:

(1)、考试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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