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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流程

6.办理考籍业务

  考籍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为考籍办理接待日,节假日除外,具体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信息发布台"的全年工作日程(全年置顶)。考生可在接待日到考试院一层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考籍手续,接待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注意!考籍办理中提到的北京自考准考证,指IC卡准考证或考生参加任意一期北京自考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关于考籍办理的政策、文件,见自考相关政策规定(包括免考规定、接考手续、转考要求等)。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规定见自考相关政策规定),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

目前,对接考办理有如下规定:  1 北京自考专科、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接考自考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2 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直接接考的自考本科专业,考生将不需再办理接考手续,具体专业如下:护理学(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中英合作专业)、经济学(独立本科段)、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独立本科段)、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物业管理(独立本科段)、播音与主持(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园林(独立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中英合作专业)、商务管理(本科)(中英合作专业)、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可不办理接考手续,但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前置学历,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资格。本条规定情况之外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办理接考手续。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每年的3月1-10日,9月1-10日,外省会通过全国统一转考平台将档案转到北京,档案到北京后,考生于接待日时间到北京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同时要注意:  如考生想在京毕业,按照全国考办考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专科如从外地转入,至少要保证在京取得不少于5门合格成绩;本科如从外地转入,至少要保证在京取得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  这里的科目不包括专科毕业考核、本科毕业论文。另,在外省办理的免考等手续不能转入,转入京后按北京相关规定重新办理接考、免考等手续。  考籍转入课程认定的原则是转入课程名称和要求与北京考试计划规定相同或基本相同。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考生需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及考生的北京自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原件退回北京市的考籍档案,考生需要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方可在北京恢复考籍。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考生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于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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