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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医学技术学院

       请考生先阅读《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缴费及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

       2024年博士生研究生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3日。修改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15:00。

       2.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bit.edu.cn/yzbm,网报流程有五个步骤:报名信息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在线缴费、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

       报名流程和上传提交的材料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填报手册。

说明: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4月5日15:00前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如未按时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若发现个人报考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都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校审查和学院资格审查两部分。

       1.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考生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3.学院于2024年4月10日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向研招办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研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医学技术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4年4 月11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笔试及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报名登记表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纸质版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交至学院。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4年报考普通招考的准考考生需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非英语外国语请于4月12日前告知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英语考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请于报名阶段在网报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免考标准详细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笔试免考标准。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4月16日-4月30日(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请以学院各考核组后续通知为准)

       2.综合考核形式:线下形式。

       3.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4.综合考核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专业知识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五、录取

     (一)拟录取要求

       1.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必须与《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2.由于报考博士生导师的生源数量不均衡,在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可调剂录取同一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原则上不跨单位、学科专业调剂,需要跨单位、学科调剂的应征得原学科所在招生单位及拟录取学科所在招生单位的同意。

       3.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理工科专业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

       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违规、违纪处理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处理。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医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内容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北京理工大学医学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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