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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

天文系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2024年拟招收博士生25名(北京校区24名,珠海校区1名)。其中本科直博生接收工作拟于2023年10月初进行,北京校区拟招收5名本直博生;硕博连读仅限本校在读的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提交材料时间大致在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同申请考核。本办法由天文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对天文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天文学科研究工作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2.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天文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初审选拔:

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考生材料完整性、学术水平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在天文系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4年1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文系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天文系提出申诉,由天文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天文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北京师范大学南院F座12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844

电子邮箱:zhangyang@bnu.edu.cn

联 系 人: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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