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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各学院(系、所、中心):

现将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2017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下同)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录入与审核

1. 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2021-2022学年度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研究生院进行预算分配所依据的标准和等级均为指导性意见,院系可在总预算范围内调整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覆盖比例。评定方案应体现促进竞争、激励优秀的原则。

2. 根据本通知及附件《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说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评定工作。

3. 具体预算分配情况请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

4. 2021年7月15日(周四)前完成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录入学业奖学金系统中的 “设置奖学金等级与金额”和“奖学金评定”两个界面(见《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

5. 录入完毕后,请发邮件至培养办公室进行评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即可导出并打印《2021-2022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

二、公示与报送

1. 各院系应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2021年7月15日(周四)前,各院系将下面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22室),电子版发送至:grsjzb@pku.edu.cn,联系人:刘柯、李爽、温蕊。

(1)《北京大学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及情况反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2021-2022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纸质版,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和主管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特别注意

1. 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学生报到注册。

2. 学业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3. 明确奖助工作“学校教育,育人为本”的基本导向,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

 

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电话:62753984。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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