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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四、报名申请流程

1.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为------

2.官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① 表一:北京大学MFA报名申请表

② 表二:北京大学MFA个人陈述表

(2)提交材料要求:

为便于工作人员高效审阅、了解您的个人情况,请按照如下规则命名电子表格。

表一: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MFA报名申请表

表二: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MFA个人陈述表

(3)发送电子邮件:

请将email发送至:pkumfa@qq.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艺术硕士 提前面试 申请材料”。

注: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如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仅说明邮件已经收到,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由申请人本人负责。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不要重复投递。

3.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① 北京大学MFA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

② 北京大学MFA个人陈述表(本人签字);

③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出示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 个人作品、作品获奖情况证明、已公开发表的文章等证明自己创作能力的材料;

⑥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

⑦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格式不限。所交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提交纸版材料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邮编:100871(注: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电话:(010)62759179。

五、招生领域

领域研究方向导师音乐(135101)音乐剧研究与实践周映辰、侯锡瑾、李静、佟佳家器乐研究与演奏毕明辉电影(135104)影视及新媒体影像创作陈宇商业电影投资与创意实践邱章红影视剧创意策划及编剧陈旭光中外影视比较研究与新影像创作实践李道新非虚构与实验影像研究与创作李洋唐宏峰广播电视(135105)跨文化创意、制作与传播林一比较戏剧学与媒体表演顾春芳创意制片与文化产业向勇戏曲影视研究及表演创作实践陈均美术(135107)中国画研究与创作高译

六、考试内容

1.面试内容

四个专业领域面试内容均包含综合素质考察和专业考核两项。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也在提前面试中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美术和音乐领域的综合素质考察分三个环节。①个人简述,②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③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美术领域的专业考核分两个环节。写生(1小时)与创作(1.5小时)。考场提供画架、考试用纸和墨汁,其他画具视专业需要由考生自行准备,不另作说明(考试用2B铅笔、草稿用铅笔、橡皮、签字笔、四开画板或画夹、毛笔、颜色、调色等器具)。

音乐领域的专业考核分两个环节。第一,艺术技能,每位考生要4分钟以内完成展示。考生可准备一个能够反映考生艺术专业技能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声乐、舞蹈、戏剧表演与器乐演奏。请于复试前30分钟将与考试有关的相关音频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如有需要请自带钢琴伴奏。本环节考核要求独立完成。第二,即兴创作与现场表演,每位考生要在6分钟以内完成。考生随机抽取两道题目,选择其一进行现场创作。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设备(可播放MP3格式音频)。

电影和广播电视领域的综合素质考察侧重于对考生实践创新能力的评价。评委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针对考生的毕业院校与专业、课程成绩、外语水平、创作情况、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内容,作出综合评价。

电影和广播电视领域的专业考核分三个环节。①个人简述;②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③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各专业考试科目见拟于9月初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上报学校审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非全日制学费为10万,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4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十、住宿

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二、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十三、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9179

监督电话:010-62756913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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