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
六、考试
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所在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数学(一)、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进行自命题。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可向报考点咨询。
4.初试成绩查询: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二)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表4。
表4 加试科目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
代码
加试科目
学术
学位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体育社会学及学校体育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04
教育学原理
040101
课程与教学论及德育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教育史
0401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伦理学及法学概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基础心理学
040201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040203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康复学及运动医学
运动医学
100216
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公共管理
120400
管理学及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120401
中外体育人文交流
0403Z2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新闻学
050301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
新闻采访与写作
传播学
050302
专业
学位
体育
045200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新闻与传播
055200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
新闻采访与写作
应用心理
045400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国际中文教育
045300
语言教学法及汉语写作
人工智能
085410
概率论及智能信息处理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1
工商管理
125100
财务管理及市场营销学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及我校发布的相关办法为准。
八、录取
1.我校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如有放弃录取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造成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4.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定向培养考生三者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等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应用心理、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2.除以下表格所列专业外,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3000元。
以上为2023年学费标准,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3.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4.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依据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5.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另行发布)。
6.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研招办(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42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纪检监督电话:010-62989450
招生网址:https://zs.bsu.edu.cn
电子邮箱:yanzhao@bsu.edu.cn
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
相关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