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某一领域的实际工作。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4、熟练掌握一门专项运动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有较高的运动技术水平。
5、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招生对象与入学考试
体育硕士上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运动实践经验,并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者,也可以报考。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全国联考和各招生单位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素质以及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问不得少于一年。
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学习期间,第一年为课程学习时间,第二年是实践、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全日制攻读体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期间,第一年为课程学习时间,后两年是实践、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一般不得提前。
四、培养方式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由学校导师与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指导,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验、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
l、体育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疗式。
2、培养工作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生要深入了解和联系体育科学的实践前沿,发现和解决问题。
3、培养过程提倡校内外相结合,邀请校内外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参与校外有关学术活动和调研活动,以扩大学生视野,提高科研能力。
4、各教研室成立3—5人的指导小组,成员应主要是研究生导师,可接收中青年教师参加导师组参加。导师组在教研室领导下集体把关、协同指导,采取必要的集体培养方式和措施,确保研究生工作的落实。
5、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与教研室(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导师的主导作用。导师应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刿和科研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龟。导师的主要任务是:对体育硕士生进行思想教育;制定课程学列计划和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养过程。
教研室(或导师组)应与导师共同做好体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认真搞好专业理论课的教学,按时组织研究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组织体育硕士研究生定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组纵安排开题报告和论文答辩工作,帮助体育硕士研究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6、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选定导师的一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研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经教研室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7、体育硕十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全日制攻读体育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研究生管理部门及各培养单位,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对其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评价,淘汰不合格者,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8、各专业成立本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方案修订、导师配备、专业课落实、论文选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评审等主要环节进行指导。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公共课、专业领域核心课、选修课。在职攻读体育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令日制攻读体育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
公共课为必修课,包括自然辩证法、逻辑学、科研方法、外语和计算机。
专业领域核心课是各专业领域的必修课,每个专业领域设置4—5门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提高专业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选修课是所有领域学生的任意选修课,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发展个性,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在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公共课(10学分)
自然辩证法、逻辑学、科研方法、外语、计算机
(二)专业领域核心课(12一15学分)
l、体育教学领域核心课程:
体育课程导论、体育教材教法、运动技能学习原理、体适能评定与方法、体育心理学理论与方法
2、运动训练领域核心课程:
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心理理论与应用、运动训练科学监控、运动伤病的防治与康复、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
3、竞赛组织领域核心课程:
体育市场营销、体育产业导论、体育管理理论与实务、体育法与伦理、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
4、社会体育指导领域核心课程:
社会体育学、健身理论与实践、运动处方、运动休闲项目概要、大众体育管理
(三)选修课(10学分)
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一般不少于8门,学生至少选修5门。
六、课程考核和毕业
课程考试,一般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课程考核的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及格,考查成绩一律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公缺课和专业领域核心课程,必须进行闭卷笔试。其中课堂考试占60%,其他考核占40%;公共课和专业领域核心课程考试60分以上获得学分,75分以上方可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考试结束后,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未参加当年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取得学分,研究生院不组织补考。需晕修和承考万能扶得学分。
在读期问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存研究生院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方可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见相关规定。
全日制攻读体育硕上研究生参加国家外语四级考试达到规定分数(不计学分),可以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必须合格并获得4学分。
七、社会实践 。
全日制体育硕士的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各专业应把教学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其内容可以是担任本科课程若干章节讲授;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论文设计工作;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答疑解难,或习题课讲授;指导实验设计、实验报告,或组织课堂讨论;深入运动队或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实习: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实践等。
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相结合。在学习期间,体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应参加体育社会调查和学术会议的服务工作一至二次,并利用假期进行一‘般性的社会考察,撰写考察报告。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2学年较为适宜,实践时间不少于两个学期。社会实践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论文工作
论文的选题须紧密结合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的工作需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大型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
(二)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可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九、培养方案的审定、执行与检查
培养方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培养方案的修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位分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要求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各专业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