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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已由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海高新函〔2024〕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佳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2 项目概况:计划建设5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约6696.60m。其中安岭二路长1571.608m,红线宽度35m,为城市次干路。安兴路长983.607m,红线宽度20m,为城市支路;美安五街长1462.581m,红线宽度为20m,为城市支路;美安六街长1269.925m,红线宽度35m,为城市次干路;美安七街长1408.879m,红线宽度35m,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3 项目地点:美安科技新城二期

2.4 计划工期:90(其中设计60日历天,勘察30日历天)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7026552.24元,其中设计控制价为6576552.24元,勘察控制价为4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投标人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联合体:(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中标后须常驻海口市)(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扫描件(提供注册证的还需提供在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从业人员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提供执业资格证。以上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勘察不超过1家,设计不超过1家;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本项目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3.7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8 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但凡在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9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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