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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1.统考拟招收人数(不含推免生)

专业

力学

土木工程

土木水利

土木水利(退役大学生计划)

拟招收人数

61

33

75

2

以上各专业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可根据复试情况进行微调。

2.复试方式

我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使用 “腾讯会议”,具体相关操作流程参见《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680.htm)。

3.复试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实现考生端双机位,请准备能够支持腾讯会议的设备2台(手机或电脑均可)。具体操作可以参见学校的考生须知。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该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力学

260

35

53

土木工程

273

38

57

土木水利

288

38

57

土木水利

(退役大学生计划)

263

28

47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应届考生需核验身份证、学生证;往届考生需核验身份证、学历证书。

3.其他材料清单: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8日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ZS/)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详见《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及清晰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另行通知。

五、复试形式

1.复试采用综合面试,复试满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和听力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全程需录音录像。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课程由所报考专业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3.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收若干力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力学、土木工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的方式和要求与我院一志愿考生相同。

七、录取

1.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所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及申诉电话:

力学系 021-56331451、siamm@oa.shu.edu.cn

土木工程系 021-66132075、tmyjs@oa.shu.edu.cn

十、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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