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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衢州市工程技术和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衢州市工程技术和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评审范围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1.关于人事关系。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所在单位申报。被派驻市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

2.关于申报资格。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关于委托评审。在衢省部属单位和外市人员需在我市进行职称评审的,需要提供人事关系所在的中央、省部属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我市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市外评审的,按照权限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我市不予认可。

(二)评审范围

1.专业范围:机电制造、石油和化学工程、信息技术、能源、材料、轻纺等 6 个专业,以及暂不具备设置中级评审委员会条件的生态环境、质量技术、广电工程、安防工程等专业。

2.职称评审范围:衢州市工程技术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技术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推荐申报,以及市本级工程技术及和工业信息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市、区)工程技术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人员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工程技术及和工业信息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和中级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已获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单位除外。

(三)评审流程。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上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注册。①用人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上述网址,进行单位注册。②申报人员,待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再进行个人注册。

2.申报审核。①申报人员,注册成功后,及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报业绩档案。涉密内容严禁上传至“平台”,必要涉密材料可通过线下方式提交。②用人单位,先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档案。待启动申报后,再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涉密情况须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须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③各级评委会,负责初审申报材料。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复审申报材料。审核时被退回修改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未补正则视为放弃申报。

3.表格报送。评审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内导出并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 ”水印的评审表,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各级评委会。

4.组织评审。衢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评委会按要求对评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相关情况在公共信息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确认后,召开评审会议进行专家评审,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专家总数2/3以上为评审通过。

5.结果公布。评审会议结束后,衢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予以公布。

二、申报条件

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文件执行。各自主评审企业要严格对照“职称评价标准”,按不低于市、县(市、区)职评要求,制定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含评审标准),报各级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审定。

三、申报方式

(一)正常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申报资格

学 历 要 求

任职条件和年限等要求

技术员(员级)

中专毕业、大专毕业

从事专业工作见习期满一年

助理工程师(初级)

中专毕业

任技术员职务满四年

大专毕业

任技术员职务满二年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本科毕业

见习期满一年

工程师(中级)

大专毕业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本科毕业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取得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取得博士学位

考察合格

申报人员应具有理工学科专业的学历,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的除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倾斜政策申报

对在工业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其是否具有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一是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是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三是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四是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倾斜政策申报途径,属于“正常申报”途径,须在申报附件中选择对应的《情况说明》予以说明。

(三)技能人才政策申报。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员,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一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初级);二是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中级);三是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浙江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浙江青年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

(四)自评分申报。为进一步减少学历、资历等限制性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畅通自评分申报方式,其自评分达到65分(含)以上(每年度按照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中级职称。本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要求需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或近4年所取得。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表见附件1。

(五)破格申报。申报中级职称时,申报对象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同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附件2)的人员,可按破格方式申报。

(六)转(兼)评申报。因工作变动,需要转(兼)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务的申报人员:应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再转(兼)评现岗位所对应的相同级别职称。转(兼)评后,要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兼)评前后任职时间可累计,相关评审要求与系列评审要求一致。

三、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根据《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或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确定。

(一)获取方式。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网址

学时获取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管理系统

https://zjjx.rlsbt.zj.gov.cn/#/

公需课学习

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管理系统

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

公需课学习、专业课学时

申报认定

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http://jxjy.rsj.qz.gov.cn

公需课学习、专业课学时

申报认定

(二)学时要求。每位申报对象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一般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课学时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课学时合计不少于18学时。学时证明统一通过继续教育平台提取。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资格

学 历 要 求

任职条件和年限等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技术员

(员级)

中专毕业、大专毕业

从事专业工作见习期满一年

2024年度不少于90

助理工程师

(初级)

中专毕业

任技术员职务满四年

2021-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360

大专毕业

任技术员职务满二年

2023-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180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2022-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270

本科毕业

见习期满

2024年度不少于90

高技能人才政策申报

2023-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180

工程师

(中级)

大专毕业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2021-2024年度累计不少于360

本科毕业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取得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2023-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180

取得博士学位

考察合格

2024年度不少于90

高技能人才政策申报

2022-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270

倾斜政策申报、自评分申报

2021-2024年度

累计不少于360

四、其它事项

(一)年度考核。任期内或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含)以上。

(二)外地调入。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调入)”(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职称认定后,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省内市外取得的职称,须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下载的电子证书,或提供原公布文件和评审表。

(三)电子证书:实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可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下载。自主评聘单位评审通过人员不发电子证书,发评审结果通知书。

(四)评审时间:衢州市工程技术和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计划将于8月上旬上线申报平台,各申报对象、用人单位于9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单位提交,各县(市、区)初评委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专家评审会将于11月底前完成。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对象下载带水印的评审表,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建议A3双面打印,书本式装订),依次签字盖章后送至各级初评委。

2.《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1份),由各初评委从评审系统导出。

以上材料由各级初评委汇总后统一送至市中评委(市本级申报对象评审表直接送至市中评委)。

(六)关于激励政策

按照《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衢委发〔2021〕3 号)文件,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给予 2 万元人才津贴;对重点产业(数字经济和工业)领域企业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给予 1 万元的人才津贴。

联系人:张秀,联系电话:0570-8758639

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53号市经信局人事处406办公室。

柯城区联系人:张旻萱,咨询电话:0570-3051290。       衢江区联系人:周志平,咨询电话:0570-3838582。       龙游县联系人:黄怀家,咨询电话:0570-7566551。       江山市联系人:王建芳,咨询电话:0570-4022828。       常山县联系人:刘蕊琪,咨询电话:0570-5579122。       开化县联系人:程  乾,咨询电话:0570-6523842。

附件:1.衢州市工程技术和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打分表.doc

           2.衢州市2024年度工程技术和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条件.doc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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