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6号)精神,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3月14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组织2024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考试对象
2024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未经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学校。
考试项目及计分
(一)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50分,其中统一考试45分,日常考核5分。
(二)统一考试
1.必考项目(1项):1000M跑(男)、800M跑(女)。
2.选考项目(2项):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游泳。
3.考生在选考项目中任选两项参加考试(球类项目限选一项)。
4.各项满分15分,考生按三个项目实际得分计入体育考试成绩。
(三)日常考核
1.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年1分,共3分。
2.体育课及大课间活动出勤率及表现2分。
免、减试申请办法
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由家长书面提出减试或免试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需有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由学校汇总后在开考前15天,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含免、减试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减免试项目等)。凡减试一个项目该项目得9分,免试学生得27分。身体残疾的学生(提供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人证明),可申请办理免试,成绩按45分计。
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2024届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游泳除外)安排在2024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中上旬进行,游泳考试安排在2023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进行。因故缓试另行办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地的体育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初三下学期进行(游泳除外)。考试日期、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后公布,并上报苏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特别提醒
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由学校统一提交缓试申请,于考试全部结束后约一周进行(具体日期由各地自定)。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可由学校提前预约,于考试过程中择日参加缓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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