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
四、时间安排
七、八年级
九年级
五、阅卷安排
七、八年级
九年级
六、试卷领取
时间:1月19日下午3:00整领取初中七、八、九三个年级试卷。
地点:区教体局一楼。联系人:张 莉、李国凯、唐永文、施维升、陆 蒙。
七、 各校须报送的材料
材料一、阅卷教师名单
材料二、考试人数及考场统计表
材料三、参加考试学生名单。
请各校务必于1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发教研室邮箱(jys5699980@126.com)。
八、考场规则与监考要求
(一)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2.每考场设监考老师2-3人,考生一律单人单桌,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3.考生不得将书籍、作业本、笔记本、报纸、稿纸和计算器(任课教师认为考试需要的除外)带入考场,只准按规定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开卷考试除外)。考生答题时,试卷下面不准铺垫任何纸张、本子和书籍。
4.考生答题一律用中性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5.考生在答卷前,必须把准考证号、学校、班级、姓名填写在密封线以内,考生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学号的,试卷按违纪处理,成绩判为零分。
6.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将自己的试卷给他人看;不准传递纸条;不准夹带小抄、交换试卷、冒名替考等,对作弊者,不论何种情况,均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考生答题完毕,离开考场前须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然后离开考场。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马上按顺序离开考场。
(二)监考守则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
2.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认真做好考场的清理检查工作。考场要做到“四净”,即“黑板净”(黑板要擦拭干净,不准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存在)、“桌面净”(桌面上要干净,不准有任何书籍、本子、纸张)、“窗台净”(窗台上要清理干净,不准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纸张等)、“地面净”(地面上不准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和纸张),杜绝一切作弊的条件和可能。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清点考生人数,发现未到者及时通知学校教导处,以便设法通知考生。同时,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讲明注意事项,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4.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要求学生在宣布考试开始后才能答题;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向考生宣布时间,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题并迅速离开考场,然后收取试卷。
5.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集中精力进行巡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交谈、阅读书报、接打电话,不得做其他妨碍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监考期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
6.监考教师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若考生对试题的印刷错误和字迹不清等提出询问时,如有可能,应予答复。
7.监考教师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应当面当场指出,立刻制止,情节严重的,将违纪情况报教务处汇总并上报区教研室。
8.考试结束,监考教师要收交并认真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对试卷进行整理装订。
9.监考教师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认真执行监考守则,如有违纪,要视其情节给与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九、交送试卷事宜
请各校按照要求在相关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扫描试卷,传输至阅卷系统。
十、阅卷事宜
参加阅卷的教师须按时参加阅卷,不得迟到或早退,不能擅自请假,如果有事必须请假,须上报学校,并请学校安排其他老师代替。请各校每学科安排一名负责同志带队。
庐阳区教体局教研室
2020年12月29日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