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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师教学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31号)、《湖北理工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湖理工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决定举办第二期全国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全国《创办你的企业(SYB)》师资培训。

二、培训内容

1、了解创业培训概况;

2、掌握《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内容与结构;

3、系统掌握《创办你的企业(SYB)》操作规程;

4、熟悉并掌握成人教学原理、参与性教学方法、视觉教具的使用、非口头语言表达、课程设计等授课技巧。

三、培训对象

1、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备胜任创业培训教学任务潜能,培训意愿强、思想素质高或有创业服务工作经验,愿意且能优先从事《创办你的企业(SYB)》教学的全校教师。

2、已取得《创办你的企业(SYB)》师资证的教师不再参加培训。

3、按照人社部培训要求,师资培训班人数为30人。

四、报名程序

1、有意愿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申请表》(见附件)。

2、经所在单位院长、书记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

3、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20年6月1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4、创新创业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五、学习要求

1、任课教师由人社部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派遣。

2、授课方式为集中面授。

3、参训人员一律脱产参加培训,连续十天,严格考勤,不得缺席,不得请假,不得中途换人。

六、考核认证

1、考核采用笔试和试讲的形式,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报人社部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统一颁发《湖北省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2、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自2020年起只有获得《湖北省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教师才能参与创业培训教学。

七、培训地点和时间

1、培训地点:湖北理工学院逸夫创业大楼智慧教室和慧谷咖啡厅。

2、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培训费用

培训产生所有费用由创新创业学院承担。

九、联系方式

逸夫创业大楼二楼一站式服务大厅,李建,0714—6350023,

电子邮箱:441041433@qq.com。

湖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湖北理工学院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所在单位

职称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曾担任

教学课程

个人简历

(主要从事教学工作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方面)

承诺

本人取得《创办你的企业(SYB)》师资资格后,承诺优先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

                                      签字:

所在单位意见

     院长(签字):        书记(签字): (公章)

创新创业学院意见

(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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