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型:专业型 学位层次:硕士 一级学科代码:0951 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能够掌握社会学、管理学和发展规划等学科的农村发展理论和知识、能够运用其中的工具和方法对农村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的实践型、应用型和专业型的高层次农村发展专门人才。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农村发展”是农业硕士专业学位(MAE)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一种专业硕士学位类型。农村发展领域是以农村及其特定类型区域(如山区、林区、牧区、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研究对象,利用农村社会学、公共管理学、农村经济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探讨农村的发展模式、发展政策、发展机制、发展过程以及发展问题等。
当前我国新时代背景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着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传统村落向现代农业社区、小城镇转型。转型期我国农村发展存在政治、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等各种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又随着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延伸到城市。本专业学位在人才培养方面充分利用交叉领域研究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审视农村发展中的各种新问题,为该领域培养高级复合型、管理型应用人才,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农村发展。
农村发展领域的服务对象包括农村发展的理论与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和管理、农村社区治理、农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农村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涉农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本领域包括农村公共管理、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农村发展
四个方向。
三、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培养单位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鼓励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有条件的导师组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是落实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重点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学分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开设课程应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应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少于24学分,实践训练6学分。
(二)本研贯通课: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专业基础及课题研究需要,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本科生专业核心课程、本科通识课,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成绩,列入研究生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最多不超过2门,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
(三)课程目录见附录
六、培养环节
(一)入学教育
研究生在入学后必须参加入学教育,进一步了解校情、院情,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开学一周内,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研究生培养要求、研究生个人特点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实践活动、论文选题等内容。
(三)文献综述(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完成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及重要专业学术期刊阅读,经导师考核,具备文献综述写作能力。文献综述培养环节设置1学分。
(四)专业实践(审核合格后获得6学分)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到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进行专业实践。一般应在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导师(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华中农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经学院审核后执行。实践期满研究生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培养单位根据实践训练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无法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需在校内完成一个非学位论文内容的创新训练项目。专业实践环节共计6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村发展实践中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题报告(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第二学期结束前,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开题报告写作规范》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开题前须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系统备案公示。开题报告培养环节设置1学分。
开题报告包括:摘要;立论依据(研究问题的由来,与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综述,选题的目的与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基础与已有进展;计划研究进度;预期目标及本研究创新之处;主要参考文献;经费预算;导师意见;选题评议;学院审核等部分。对开题与论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参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三)中期考核
第三学期结束前,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对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要求》。
(四)论文答辩
通过学院答辩资格审核后,按照学校关于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答辩距离开题时间需大于12个月。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设计规划、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五)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资格评审应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工作量和研究质量。学位论文的评审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农村发展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学位论文应至少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5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并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方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及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附件:课程目录
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时间
开课学院
备注
必
修
课
公共
必修课
3142100010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春秋季
马克思主义学院
3142100010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秋季
(第1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
312210001001
硕士生英语
2
32
春秋季
外语学院
306220003001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2
32
秋季
(第1学期)
经济管理学院
学科核心课
311210003005
农村社会学研究
2
32
秋季
(第1学期)
文法学院
必选至少四门
315220003001
农村公共管理
2
32
秋季
(第1学期)
公共管理
学院
315220003002
农村发展规划
2
32
春季
(第2学期)
公共管理学院
311210003006
高级社会研究方法
2
32
秋季
(第1学期)
文法学院
311210004003
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春季
(第2学期)
文法学院
选
修
课
专业课程
315220004001
农村公共政策分析
2
32
春季
(第2学期)
公共管理
学院
311220003003
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研究
2
32
春季
(第2学期)
文法学院
311210006001
组织社会学专题
2
32
春季
(第2学期)
文法学院
311220004004
农业技术传播与应用
2
32
春季
(第2学期)
文法学院
311210004009
社会保险专题
2
32
春季
(第2学期)
文法学院
311210003008
社会福利思想研究
2
32
秋季
(第1学期)
文法学院
311210006004
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
2
32
秋季
(第1学期)
文法学院
311110003001
社会保障学科前沿
2
32
秋季
(第1学期)
文法学院
315220004002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
2
32
春季
(第2学期)
公共管理学院
315220004003
农村自然资源与管理
2
32
春季
(第2学期)
公共管理学院
315220004004
农村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
2
32
春季
(第2学期)
公共管理学院
311210004027
法律实务专题
2
32
秋季
(第1学期)
文法学院
311220004006
农业推广案例研讨
1
16
春季
(第2学期)
文法学院
本研贯通课
3113009006
社会学导论
3
48
秋季
文法学院
311300007016
数据分析与统计软件应用B
2
32
春季
文法学院
311300007024
结构方程模型
2
32
秋季
文法学院
3113009544
追踪研究与数据分析
1
30
秋季
文法学院
315300007116
政治学原理
32
2
秋季
公管学院
315300007059
公共伦理学
32
2
秋季
公管学院
3113009824
写作与沟通
16
1
春/秋
公管学院
315300009001
土地管理学A
48
3
秋季
公管学院
315300007030
土地利用规划A
48
3
春季
公管学院
3063009719
生态经济学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备注
1.课程总学分要求:课程学习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学科核心课不少于8学分。
2.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本科通识课程必须全程跟班学习,参加课程活动和考试,任课老师对选修本科课程的研究生要提出更高层次要求,布置与课程相关的研修任务。各项考核合格后获得课程成绩,该成绩列入研究生成绩单,且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注:最多认定2门本科阶段课程的学分,最多认定4个学分,如果两门课程学分总和超过4学分,则仅认定最高学分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