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涉及司机、食堂管理员、炊事员、出纳、仓库保管员、营房维修班班长、木工、设施设备维护员、消防员、锅炉工、水暖工、汽车修理技师、调度员、网络管理员、音像技师、理发员等17个专业、281个岗位,均为专业技能三级到专业技能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并具备招考岗位计划明确的户籍、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招考岗位属于军队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可先行报名,招考过程中一并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鉴定。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见招考岗位计划。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招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0日8:00至2月2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4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符合优待加分条件的选择相应加分理由。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后,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至指定电子邮箱(附后)。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不可更改,无需缴费,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报考条件初审的考生参加理论考试,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适时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②现役军人、2024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止2024年2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用人单位将通过在线审核或现场核实的方式确认加分资格,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