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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以网上申报、网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各项材料提交时间

1.“自考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5月9日。

2.缴费时间2023年4月25至4月30日,缴费查询时间5月3日至5月9日。

3.维普检测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5月9日,其他时间检测报告无效。

4.“自考学位申报系统”信息填报和各项材料提交2023年5月9日前填报完毕。

以上信息填报、材料提交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届时系统自动关闭。

5.学位证书发放时间2023年7月6、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学校7月8日-9月10放暑假)

二、申报条件

1.本次学士学位申报仅限2022年毕业的考生,且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不再受理。

2.除“英语”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须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60分及以上),或考生已经通过英语(二)免考,免考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免考成绩,填写免考成绩即可。

3.“英语”专业考生须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任选其一)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

4.所学专业主干课程(见附件)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5.按照省学位办及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考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设计)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超过30%,视为学位论文(设计)不合格,不能授予学位。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bjx,本次提供的维普检测报告检测日期必须为2023年5月1日至9日,其他时间检测报告无效。

三、信息填报

1.考生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cjxy.hebtu.edu.cn)首页“信息化通道”,登录“自考学位申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入口”→“准考证号”→“报名”→显示毕业库信息,点击“信息准确”,补充信息→填写“姓名拼音”等信息→“保存”。

2.“外语考试语种”填写外语考试课程名称,例如英语(二)、俄语、日语、法语等,不需要填写课程代码。

3.上传照片:近期标准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像素为150*210,不大于10kb,格式为.JPG,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上传的照片最终将用于自学考试学位证书和学位信息电子注册,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办理学位证和上传电子信息。建议考生到正规照相馆拍摄照片并调整为所需大小和格式,不需要邮寄纸质照片。

4.上传论文:考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自行检测学位论文(或设计),文字复制比须低于30%后再上传,否则取消申报资格。论文以“论文题目”命名,文件类型为.doc或.docx。毕业设计是作品的须提交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中必须有相关图片。汉语言文学专业在上传论文和检测报告时只需上传一个空白WORD文档,以学号命名。

上传的论文包括:(1)封面(见附件);(2)论文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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