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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关于做好哲学社会学院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字体大小T|T

各研究生班级: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依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全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自愿申请、综合测评、奖励优秀、强化责任的原则,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序开展,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按照学生奖助工作有关规定,审核学院奖助评定实施细则,讨论确定额度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院奖助评定工作。各班级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小组成员一般5-7人;各班级工作小组成员须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应在本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开展申请材料整理收集等工作。

三、评定项目

(一)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奖学金指标

(一)国家奖学金指标

2023年,学校下拨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个。

(二)学业奖学金基本指标

学业奖学金指标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确定的比例统一核算,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优秀的原则评定学业奖学金。(各班级指标另行下达)

五、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和《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2.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和《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二)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关奖助评审工作。

2.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

3.参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经分数核算、代表作盲审等程序后,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将进行调查复议。

4.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工组通过“智慧研工”进行录入、审批,由研工部审批后报财务处发放。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学院和学校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发放。

六、时间进度

(一)国家奖学金

10月8日,成立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报送研工部。

10月8日,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应在本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10月10日,各班级组织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10月11日至13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答辩名单,入围答辩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16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

10月16日至10月20日,国家奖学金答辩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2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结果报送研工部。

10月23日-10月27日,研工部对各培养单位的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月29日起,研工部将公示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小组,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

11月10日前,研工部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上报教育部,获奖名单获得教育部批复后予以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10月18日,各班级组织报送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

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公示学业奖学金初评公示。

10月29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结果报送研工部。

七、材料报送

(一)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

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

(二)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学生个人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材料清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填写,申请人、导师、学科点负责人签字和意见部分填写完整)。

2.成绩单及科研佐证材料。科研情况佐证材料包括:(1)科研成果列表,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2)论文首页。(3)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提供作者排序)。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xxx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三)学业奖学金有关材料

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均需填写奖学金参评汇总材料明细表(附件3),各班级的汇总表由各班级奖学金工作小组组长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xxx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将由各申请人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版表格及各类相关材料、奖项原件用牛皮文件袋封装,在封面标注“年级+姓名+申请xxx材料”交至齐云楼425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参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过期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评定过程必须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奖学金荣誉和全部奖金。

特此通知。

哲学社会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2: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3:奖学金参评汇总材料明细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6: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各班级奖学金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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