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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盘水盘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24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一)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除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转业)证。

(四)报考定向招聘“限退役军人报考”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转业)证。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综合类及卫生类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中小学教师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中小学专业科目》×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一)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形之一或截止2023年8月31日2023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参加同级事业单位考试,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者请密切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招聘信息和《报考指南》。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咨询电话:0858-3635099;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六)相关网站: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

盘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

附件:1.《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xls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doc

5.《中小学各学科教师相关专业界定(2023版)》.pdf

6.《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原文标题: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305/t20230517_79779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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