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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2月9日-10日举行。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通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深圳户籍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面试学科代码详见附件1)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11月8日-11日期间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1.考区选择

符合深圳考区面试对象条件的考生,方可选择深圳考区报考。

2.照片上传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面试资格审核

深圳考区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的“公共服务”栏目中点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相关栏目在线申办,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1.受理面试材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

2.受理面试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00:00至11月13日24:00(此时间范围内系统全天24小时开放受理材料)。

3.面试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1月14日12:00(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周末正常上班)。

考生也可在手机APP“i深圳”中“部门服务”中进行申办,操作步骤可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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