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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黑政教督办〔2023〕5 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12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类别

1. 本科在读期间报考的自考本科二学历毕业考生,请参照自考班主任的通知进行学位申请。

2. 非自考本科二学历的毕业考生,按照本通知申请学位。

二、申请条件

2023年12月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自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通知》(附件3)的写作要求和评价标准的;

3. 在读期间,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学校指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测试。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三级及以上的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3)符合免考条件(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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