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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批啤酒《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省、市、区啤酒(酿酒/酒业)协会、啤酒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及啤酒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计划的安排,由中国酒业协会主办,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国家酒类品质与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华亚天空(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第七批啤酒《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活动将于2019年7月-9月举办,即日起展开申报工作。

 

本期鉴定面向啤酒和啤酒原料生产企业、工坊啤酒单位、科研院所从事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鉴定方式沿用啤酒《酿酒师》[含助理(三级)《酿酒师》、(二级)《酿酒师》、高级(一级)《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分级别同时进行。通过考核后,及格者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做好本次鉴定考试工作,现将申请鉴定事项通知如下,正式考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酿酒师》职业资格国家标准1.6条和1.8.2条。

 

1.6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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